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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发:校企合作是大创业时代的必然选择
12:00:00  

 

    2016年9月24日-25日,由新华社财经传媒集团和中科招商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全球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暨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论坛在湖南韶山召开。本届论坛聚焦教育智慧和产业资本的大融合和大创新,围绕大创新理念,探索产业、企业、资本、教育、人才、机制、环境等诸环节间的内在联系,致力于推动全球创新创业教育和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

    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在发言中提到,校企合作是大创业时代的必然选择,厦门大学在9月与中科招商集团达成合作,正式启动规模20亿的中科南强基金,并正式挂牌成立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就是这个选择的具体实践。李建发认为,校企合作是多元化资源整合的合作,双方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来实现资源共享,每个高校和企业都是资源的提供方,也是资源的共享者,多方的资源整合和合作才能有效推动校企合作的共赢。

    

    以下为李建发发言的文字实录:

 

尊敬的单祥双董事长、刘继军总裁,尊敬的各位同行、来宾:

    大家上午好!

    我是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很荣幸能站在演讲台与在座各位分享我今天演讲的主题《大创业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的探索与创新》,首先我代表厦门大学感谢中科招商集团对于厦门大学的支持。通过媒体,在座各位也了解到厦门大学于9月9日与中科招商正式启动两件大事,第一是总规模20亿元的中科南强基金正式启动;第二是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借此机会,我也祝愿中科招商与国内外大学的合作能结出硕果。

    下面,我们回归今天的主题。

    在2014年9月10日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发表讲话称: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2015年3月5日,李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双引擎”,创新创业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战略。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时代,大学和企业是这个时代两个十分重要的主体。

一、大学是大创业时代的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

    大学的使命首先在于培养人,要教学与科研并重,洪堡认为“大学完全以学术为最终目的,包括对科学的探求和个性、道德的修养”,其核心在于探究真理的过程和人的培养。20世纪初,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校长查尔斯・范海斯创造性地提出了大学的第三职能――为社会提供直接的服务,而且建立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社会服务体系,因此大学的使命也在于服务社会。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依托斯坦福大学发展起来的美国硅谷,形成了围绕大学的大批高技术公司集群,以此为代表,大学逐步发展出新的形式“创业型”大学。

    陈嘉庚先生秉持“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理念创办的厦门大学就是一所拥有创业基因的大学。95年来厦门大学培养了大批极富创业精神的学子,今天会议的举办方中科招商集团的单祥双董事长就是我们厦大培养的众多具有创业精神的优秀学子之一。

    我们十分清楚创新是大学的重要使命,大学通过教学和研究实现培养人并实现学术研究与创新的目标,培养具有创业精神的人同样也是大学的使命。

    创新(Innovation)和创业不同,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创新成果要通过人的创业活动服务于社会,这两者是密切关联的。

    创业的英文应该和两个词密切相关,其一是风险(Venture),有时我们也理解为创业,我们清楚创业是有风险的,有失败的可能;其二是创业或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这是紧紧的与企业家精神连在一起的,今天我们提到创业的时候,更多是指Entrepreneurship。我们可以说创业是一批有企业家精神的人,甘愿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创富于社会的一项伟大的事业。

    大学是这些具备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的摇篮,是培养人如何更加具备创新能力并具备创业精神的地方。大创业时代,大学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

二、教育是大学的专业、创业是企业的专业

    大学是创业教育的主体,而不是创业的主体,大学的创业教育重点落在教育,就要对以往的经验、知识进行系统性地梳理、总结、理论化,并且通过教学环节,让受教育者能够领会、掌握创新创业的基本的规律,具备创新的能力和创业的精神。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更是创业的主体,如何把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进行商业化运营,如何把各种资源组合起来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这是企业的专业。

    大学的教育优势和企业的创业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就需要把企业的创业专长转移到大学里,使之成为教育的内容,用教育的方式把企业家精神引入到大学,让未来的创业者们深深领会企业家精神,在合作中企业获得创新成果和创新创业人才,这需要大学和企业的紧密合作。

三、校企合作是造就“创业型大学”的必经之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发布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的报告中称:“所有有远见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机构应该在确定自己的使命时牢记这样一种远景(broader vision),即建立最好称之为‘进取性大学’(Proactive University)的新型大学”,创业型大学就是具有积极进取、富有创业精神的大学,是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吸引社会资金注入的大学,是与社会形成“资源要素、资金要素、人才要素” 强对流的大学,是一个开放的教育与创新系统。

    企业是提供研究课题、注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资源、提供实践、实验条件的主体。只有校企密切合作,才能把企业的创业能力系统化、理论化、体系化,变成教育的内容;只有校企合作,学校才能得到大学以外的研究课题、资金支持、人才培养需求等方面的资源注入,才能够进入到一个开放的、生态环境中。

    我们期待在大学中也可以有一个“特区”,这个特区由大学和企业共同打造,让专业学习更加具备社会的元素,让企业能够将更丰富的外部资源带到大学体系里面来,并最终影响到大学的各个部分。

四、大创业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的探索与创新

    当前是一个互通互联、分享共赢的时代,大学是无法独自完成创业教育的。让大学脱离企业自己去办创业教育,毫无疑问是无源之水,是纸上谈兵。大学需要企业的合作才能更好地理解创业,无论是从风险(Venture)的角度,还是从创业(Entrepreneurship)的角度,创业教育都需要企业的合作。

    同样企业也只有和大学合作,创业才更加具备创新的支持。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的创新、需要创新的人才,才能使企业得到最好的提升,没有与大学融合,企业的技术创新就缺乏原创和后劲。

    因此校企合作是大创业时代的必要选择。在大学和企业合作的创新创业教育中需要厘清下面几个问题:

    1.大学是无法独立进行创业教育的

    创业教育不是上几门创业课、做几次创业讲座、搞几次创业大赛、搞个孵化器、办个众创空间那么简单。创业课程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大学与社会、企业的资源、资金、人才的相互流动需要一个长时间、持续性的过程才能见到效果,这就需要与企业的长期合作,那种认为大学自己就可以搞好创业教育的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

    2.校企合作的创业教育是合作,不是交易

    校企合作中大学往往会问企业:“你有几门课?多少人可以指导学生创业?你有多少钱?能够接受多少项目转化”,如果这样理解校企合作的创业教育,那就不是合作,而是交易,无非是大学从企业买课程、接受企业的委托搞研究,这种交易性的合作是不可能形成“创业型大学”的,企业不会提供和大学一样的课程,这些“创业课程”需要企业和大学共同开发,从企业的实践出发形成适合大学的课程。校企合作的创业教育一定是基于专业的创业教育,所有的创业活动都是有内容的创业,不会有脱离专业的创业,创业教育也一样,一定是有内容、有专业支撑的创业教育。

    3.校企合作的创业教育一定是多元化、全方位的、资源整合型的合作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互联网的世界,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分享的社会。校企一对一的合作,无法获得全方位的资源支持,需要在一个大的平台上的众多高校参与,需要企业资源、资金资源,甚至国际资源的共享。校企合作中,每个高校和每个企业都是资源的建设方、资源的提供方、也是资源的共享者,这样才能使高校尽可能全方位获取充分的资源,也能够使企业的资源更好地为大学所分享,并为企业带来收益。

    4.校企合作一定是共赢合作

    大学是具备公益性的,是培养具有独立思考、创新能力、创业精神的人的组织,大学有政府、社会的支持,企业则是需要靠盈利才能发展下去的盈利性组织,因此,在合作中,大学往往处在有利的地位上,但一定要考虑合作企业的成本回收以及可能在合作中获取的利益。只有当企业可以从合作中得到回报的时候,合作才能持续并结出硕果。

    大创业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需要许多的探索和不断的创新、不懈的努力,希望我们的论坛能够在推动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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