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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处咨询、接待、洽谈服务规范
08:57:40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更好的为学生、用人单位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主动接待,礼貌询问学生、用人单位来意,并做到耐心细致交流回复。

二、对于来我处咨询业务、洽谈合作的单位或个人,可简要说明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业、就业及校友服务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适时要求对方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为让用人单位更好的了解我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业、就业及校友服务等相关信息,应主动相关单位或个人介绍我处网站。

四、对于当场不能解决的事宜,要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尽快予以解决。必要时要做好请示、转告、传递、回复等工作。

五、接待工作中要主动耐心,语言简洁规范,表达清楚确定,举止大方得体,处理及时得当。

六、重要用人单位或重要事宜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主动安排用人单位参观校园等活动,加强用人单位对学校的了解。

七、服务用语

1.接听电话用语

(1)您好,江西旅游商贸产教融合处。

(2)请问您有什么事?

(3)好的,请稍等,XXX座机电话是XXX您记住了吗?

(4)对不起,他(她)现在不在办公室,需要我转达什么吗?

(5)对不起,这件事我不太确定,等我确定后再给您答复。

(6)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2.现场接待用语

(1)您好,请坐。

(2)请问您有什么事?

(3)请您稍等。

(4)感谢贵单位对我校产教融合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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